在越南解除

提前 30 天通知终止在越南意义不大

与解雇相关的越南法律通常对员工友好,并遵守基于法规的正式要求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劳动法适用于在越南经营的所有雇主,无论雇员是越南人还是外国人。 但是,如果外国人根据内部公司转移和外国劳动合同在越南工作,则适用例外情况。

在雇员与公司签订合同后,越南的劳动法规定了几种可能导致雇佣合同终止的事件。 其中最常见的包括合同到期、工作完成、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被判入狱、员工死亡、员工丧失工作能力、因经济状况、公司结构变化(包括兼并、收购、合并或分立)或雇员或雇主单方面终止合同而导致的裁员。

重要的是要了解单方面终止合同可能发生的条件——无论是从雇主还是雇员的角度。 例如,如果雇主和雇员希望终止劳动合同,他们都必须提供通知。 通知期的长短取决于现有合同的类型,雇主和雇员之间也有所不同。

例如,必须至少提前 15 天通知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需要他们的工人。 在雇员最后一天之后,雇主必须在 7 天内支付所有应付给雇员的款项。

劳动合同终止时,雇主可能需要向雇员支付遣散费。 遣散费的数额将取决于员工工资、在职时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

为公司工作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所有员工均可获得遣散费。 如果在雇佣期间发生了一个或多个一般终止触发因素或单方面终止规定,则需要付款。

越南劳动法规定,雇员每工作一年,遣散费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 例如,当一名员工工作三年时,他或她将获得一个半月的工资。 工资将根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前六个月支付的款项来计算。 雇主可以从遣散费中扣除社会保险金,具体取决于计算遣散费时的官方指导。

违反越南劳动法可能代价高昂

2018 年,胡志明市法院维持了先前的判决,即一名教师被国际德国学校 (IGS) 单方面解雇,违反了越南法律,并判给被解雇的员工 20 亿越南盾(87,000 美元)。 被解雇的员工于 2013 年开始在学校工作,薪水为 8800 万越南盾(3,826 美元)——外加每年 2 亿越南盾的津贴。

该员工的合同已于2015年到期,学校没有续约。 然而,该员工继续在学校工作,薪水没有变化。 学校于 2016 年解雇了这名员工,他们称这名员工对员工的态度不尊重并违反了学校规定。 这名员工向胡志明市第 2 区劳动部门报告了解雇——理由是他认为解雇是非法的。

雇员的律师争辩说,根据越南法律,未能在前一份合同到期后的 30 天内签署新合同会导致原合同无限期有效。 2018年,上诉法院维持原判解雇无效,要求学校向员工支付20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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